根據《遼寧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關于2019年度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教育部2019年度“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主要資助對象為高校教師或科研人員,與在國(境)外學習或工作的中國留學人員(包括已獲得國外長期、永久居留權者)共同申報的合作科研課題。
二、資助范圍
“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圍繞國家重要建設領域,重點支持國家中西部、東北地區高校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服務雄安新區、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教育改革發展和“一帶一路”建設。資助形式為提供一次性合作科研項目經費,資助標準5萬元。項目執行期為2年。
三、申報條件
(一)國內申請者應為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的在編在崗教師或科研人員,能夠作為項目主持人開展實質性研究工作。
(二)國內高校同一名申請者每年度限報1項,在完成上個項目并通過驗收結項后,方可再次申請項目;國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獲批一個資助項目。
(三)合作雙方需簽訂正式合作協議。
(四)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申報本次項目:
1.正在執行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的負責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自2016年(含)以來因各種原因被撤銷者。
四、工作程序
申請材料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報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教育廳初審后,將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報教育部留服中心,留服中心組織專家對報送的項目申請進行形式審查和內容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擬資助項目,上報教育部國際司審批。
(一)形式審查
1.國內申請者與國外合作者需簽訂正式的項目《合作協議》。協議需由雙方合作者簽字并在中方合作者處加蓋學校公章。協議中應包括“合作雙方信息、合作內容及目標、合作雙方權利及義務、經費管理、知識產權歸屬、預期成果、協議有效期和變更終止、爭議解決及其他”等內容。
2.申請材料需齊全,所有紙質申請材料提交原件;表格內容填寫完整規范;申請材料掃描電子版符合要求。
(二)專家評審
1.國內申請者專業類別、申請項目研究方向需與國外合作者專業方向相符。
2.國內申請人需具有較強的研究基礎和能力,國外合作者具有較強研究優勢;課題具有較強的學術價值、理論意義。鼓勵深入的基礎理論研究和有針對性的應用研究課題,鼓勵研究成果能預期產生引領示范、創新性和社會影響、對所在地區高校的學科建設具有促進意義的課題。
3.合作方式需可行,合作雙方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須具備的時間和條件。申請項目符合所在地區高校的特點,可提升本地區高校學術、科研水平。
4.其他評審專家認為必要的內容。
(三)立項及撥款
經教育部國際司批準后,統一向有關省級教育主管部門下發立項通知并撥付項目資助經費。
(四)結項驗收
項目完成后需進行驗收和結題。項目成果的基本要求為在省級及以上相關領域刊物上發表至少1篇論文。
五、申報方式
請各單位匯總以下申報材料,于2019年9月20日下班前將電子版材料發至郵箱:jxm@mail.neu.edu.cn,并將紙質版材料報國際處(南湖校區主樓11樓1125辦公室)。
(一)紙質材料
《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經費申請書》、雙方合作協議等材料紙質版原件一份。(經費申請書第十項及雙方合作協議均需有申請人和國外合作者雙方簽字。)
(二)電子材料
將每個申請項目的所有紙質材料掃描整合為一個PDF格式文件,排列順序為:申請書、合作協議、其他材料,文件命名為:教育部“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申請人姓名;
同時提交本單位《“春暉計劃”合作科研項目申報基本信息登記匯總表》電子版。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季曉銘 電話:83687413
辦公地址:南湖校區主樓11樓國際處1125辦公室